第六十一章:安稳-《女配鲜衣怒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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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神韵绝非短日之内可出,想来也是让他费了些工夫的。

    而能画出这等神韵之人,也绝非无情无趣之人,首先他得热爱,对生对命之热爱。

    日复一日的事儿在步绾看来可能枯燥至极,可在季凡眼中大抵是寻出乐趣去做的,例如他有一手好的厨艺,或许他并不是真正热爱下厨,而是能从中寻出些有趣的东西,他有一颗比之女子更为玲珑的心。

    而他自己本人可能是不知晓的,他对自己的了解远不如旁人对他观察所下的结论客观。

    不过除了步绾,大概少有人愿意对他做出这样的了解了。

    步绾知晓他是左撇子,打小儿便一直都是,可这回见了他已十分熟用了右手,只思索什么事儿的时候惯用左手食指敲击桌面,只有在这会儿他才肯稍稍流露出这点儿。

    一名孩童,在无人督促的情形下强行逼迫自己改用右手,无论多么不便都不曾放弃,足以印证毅力非旁人能及。

    自然的,他也有好些毛病存着,例如惯来的逃避,似乎逃之一字便能解决所有问题,他也似乎是爱极了这个字。

    可这个字也是步绾所不喜的,他与她当真全无一致,他有的她不会沾了一星半点儿,而他所没有恰也会是她兴趣所在。

    但她丝毫不觉着因着这样二人就是不相配的,反倒认为可以互补。

    她也愿意为了他做些改变,这世上除了季凡再无旁的第二人可以让步绾做出这样的让步了,她也甘之如饴。

    这些日子因一直忙了别的少有工夫腾出来做这些,这会儿随手勾了些已是让季凡格外满足。

    热浪蒸干了墨迹,他也在这时候将笔墨都收了,转眼对上步绾格外认真的双目,正欲张口说话,又惊觉二人正持续着所谓‘趣事’,不得不将话儿也收了回来。

    他倒不在意少食那一日的饭食,也不大在意输赢,可若没多会儿便打破了宁静便失了他开口提议这事儿的意义。

    好了,他承认,自个儿在某些事儿上也是拗得狠了。

    相顾无言,二人倒都是沉得住气的,唯独步瑜不知所以地转着大眼睛瞅着二人,他们不出声,他便也跟着不哭不笑亦是不吵不闹。

    从小家伙儿黑黝黝而又灵动至极的双目便得见他若将来长大了定会聪颖无比。

    直到……步瑜挥着胖胖的小手吃力地翻了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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